湘潭電機車使用時需注意的問題(1-10)
1.兩平行鋼軌之間,每隔50米應連接1根斷面不小于50mm2的銅線或其他具有等效電阻的導線。
2.線路軌縫連接后,每個接逢處的電阻30Kg/m為0.00019Ω。
3.不回電的軌道與架線電機車軌道之間,必須加以絕緣,第一絕緣點設(shè)在2種軌道的連接處;第二絕緣點設(shè)在不回電的軌道上,其與第一絕緣點之間的距離不大于1列車的長度。
4.電機車懸掛高度要求:在行人的巷道內(nèi).車場內(nèi)以及人行道與運輸巷道的交叉地方不小于2米,在不行人的巷道內(nèi)不小于1.9米。
5.運送人員時,嚴禁同時運送有爆炸性、易燃性、腐蝕性的物品,或附掛物料車。
6.人員上下車地點應有照明,架空線必須安設(shè)分段開關(guān)或自動停送電開關(guān),人員上下車時必須切斷該區(qū)段架空線電源。
7.蓄電池機車測定電壓時,可使用普通型電壓表,必須在揭開電池蓋10分鐘以后進行。
8.人力推車時1次只準推1輛,嚴禁在礦車兩側(cè)推車。同向推車的間距,在軌道坡度小于或等于5‰時,不得小于10米,坡度大于5‰時,不得小于30米。
9.根據(jù)《機車完好標準》,螺紋連接件和鎖緊件齊全,牢固可靠。螺栓頭部和螺母無鏟傷或棱角變形,螺紋無亂扣或禿扣。
10.根據(jù)《機車完好標準》,螺母擰緊后/螺栓螺紋應漏出螺母1-3扣。不得在螺母下面加多余的墊圈來減少螺栓的伸出長度。81.兩平行鋼軌之間,每隔50米應連接1根斷面不小于50mm2的銅線或其他具有等效電阻的導線。